各处室、级组、班级:
为了便于大家妥善安排清明节假期生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4月4日(星期一)下午到校,按照星期一课表上自习,4月5日(星期二)按照课表正常上课。
放假前,各处室、级组、班级要做好安全防范,各班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教育,政教处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假期校舍财产安全、确保列宁小学校史展室正常开放,若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理。
华池县列宁学校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