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教育局
关于推荐上报2010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的
通 知
各学区、中学、县直学校(园):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选拔2010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的通知》(庆市教发〔2010〕115号)安排意见,现将我县推荐省级骨干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从全省基础教育发展的长远需要和中小学的特点出发,本着政府、社会、学校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条件和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扶持跨世纪优秀骨干教师,以此带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推荐对象及名额
本次选拔省级骨干教师的范围是:教学一线45岁以下(含45岁)的教师;一中、二中、职中、柔远初中各推荐2名,其他各乡校各推荐1名。
三、推荐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甘肃、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强。
1、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学历合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包括5年)。
2、掌握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熟练掌握教材,教学效果好。独立承担过县级以上的示范课、公开课两次以上(含两次)并获等级奖。
3、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能系统掌握和全面正确理解新课标,精通本专业(中学或小学)的全部教材,或曾参与过本学科练习册、各种试题、学校校本课程的编写工作;或担任本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或承担省级送教下乡一次、市、县级送教下乡两次以上(有证书)。
4、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承担一定的研究课题,并取得较好的成果。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见解的论文或与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文章2篇以上(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乡中心校以下学校的教师1篇以上)。
5、在所在学区或学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帮助一般教师的教学工作,在指导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教学研究、论文写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所指导的教师在XXX中获得过名次(以证书为准)。
以上条件中需具备四条,其中第一条属必备条件。
四、时限要求
各乡校务必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的个人名单及单型材料(对照条件,说明符合哪几项即可)报县局人秘股,待县局确定人选后填写其他相关表格。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乡校,需向县局人秘股说明。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