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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02月27日 18:43:47 来源:甘肃省华池县列宁学校 访问量:1244
甘肃省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
来源:甘肃省教育网
 

甘教厅〔201118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各高校,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甘肃省教育厅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稳步实施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加强重点领域建设,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十二五”教育事业谋好局、开好头、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一、统筹教育发展,提高整体水平

1.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水平。把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水平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全省“两基”迎“国检”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建立健全“两基”迎“国检”工作机制,督促地方政府落实《两基迎国检目标责任书》,加大薄弱环节改造和建设力度。继续实施“扫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扫盲示范市县”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扫盲工作,实现“两基”齐头并进。

2.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工程”,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闲置教育资源,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研究制定《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启动学前教师培养工程,分层次对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工作。推行科学的保教方法,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专业指导和质量监管。

3.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订《甘肃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试行),推进各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坚持“四个集中”原则,加大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地震灾区和舟曲灾区教育重建,继续做好舟曲灾区学生异地就学工作。完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措施,有效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开展中考总结评估,推进中考改革。

4.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施好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备案及学籍审批注册制度,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力度,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例大体相当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修订《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标准》,督导复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加强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促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提高高中教育质量。鼓励和支持举办特色高中,限制普通高中大班额招生,切实减少复读生数量。

5.强化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继续稳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建好一批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校项目,开展内涵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好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培训。加强中职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

6.着力提升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各校办学特色。指导高校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招生计划和国家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稳步扩大高校本专科和研究生招生规模。认真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加强对新建本科院校教育质量的指导,建设一批省级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实施新一轮高校专业结构布局调整工作,打造专业品牌,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鼓励高校自主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实施新一轮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教学指导,全面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宣传教育工作。

7.推动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藏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继续改善民族地区办学条件。深化牧区教育改革,提高牧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学前双语教育,加强中小学双语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大力发展双语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一步理顺民族高等医学教育的管理关系,加强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做好省(区)际对等招生工作、省内高校预科生招生工作以及民族高中班的招生管理工作。

8.提高特殊教育办学水平。研究制定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完成特殊教育部分工程并投入使用。完善并落实特殊教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特教班规模,提高适龄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加强特教学校和教师专业培训。

9.构建继续教育体系。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社区教育,稳步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提高继续教育质量。

10.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德育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校外教育场所硬件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启动甘肃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认证工作。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阳光体育运动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筹办甘肃省第二届大学生运动会。组织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组建我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研究制定城市学生营养改善指导意见,推进中小学生体检和营养改善工作。加强学校禁毒、人口与计划生育、预防艾滋病与地方病等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各级各类艺术教育课程改革,创建一批艺术教育基地,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国防教育工作。

11.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做好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和第三批特岗教师安置工作。推动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试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加强编制管理,开展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和中职学校编制标准调研。落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加大选派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工作力度,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人才规划,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推动人才强教、人才强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教学名师,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气。

12. 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纵深发展。完成陇南市、甘南州两个二类城市和永靖县等10个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深入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建成100所“省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学校”。继续举办经典诵读、汉字书写等系列活动。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向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延伸,加强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教师普通话水平培训。积极推进普通话水平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扩大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试点范围,在师范类院校逐步推广汉字应用水平测试。

二、推进体制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13.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推进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充分发挥教育咨询委员会及咨询委员作用,拓宽教育改革建言献策平台,鼓励社会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试点。指导各地各学校制定和完善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标、进度与配套措施。加强对教育改革的督促检查,保证改革试点正确方向,防止以改革名义进行违规办学。加大教育改革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及时总结交流改革实践成功经验。

14.推进义务教育体制改革。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检查指导,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提高农村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积极推行县域内校长与教师交流制度,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等公共教育资源。逐步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价技术体系,大力开展义务教育监测工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

15.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统筹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集团化办学,探索建立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集团。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推进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职业院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扶持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

16.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完善以省管为主的体制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支持传统支柱产业和艰苦行业学科建设,积极培育促进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的学科。支持中央在甘高校办学,完成白银公司职工大学改制工作,大力推进地方、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探索高校与科研部门、大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强化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依法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分制管理改革,逐步推行本科学生导师制。建立高校区域合作育人机制,推进教学联合体建设。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和改善对学校食堂的管理,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17.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制定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各类歧视民办教育政策,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严格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做好独立学院过渡期工作,推动独立学院办学规范化,提高办学水平。

18.推进学生培养与选拔模式改革。深化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完善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研制《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重点考察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抓好新课程教师培训,跟进调研和分析指导各地各学校新课程实验。推进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拓宽中职学生继续学习的途径。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办法,研究制订《甘肃省高考制度改革方案》,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清理特殊类型招生和高考加分政策,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

19.推进教育国际交流。继续做好留学生工作,努力扩大公派留学和来甘留学规模,积极争取在我省实施新加坡高二项目。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在增加外籍专家数量、深化科研合作、增加培训支持力度和扩大现有项目覆盖面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力度,加强汉语国际推广中心甘肃基地和国家汉语国际推广中学实习基地建设,争取再建立1-2所孔子学院,开设1-2个孔子课堂。

三、关注热点难点,解决教育民生

20.帮助解决弱势群体上学问题。落实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的城市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关爱留守儿童。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长效机制,研究制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提高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扩大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和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推动落实高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健全研究生资助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各类助学金发放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21.建设良好行风学风。加快出台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实施意见,加强研究、综合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继续保持学校收费标准总体稳定,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查处各类教育不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学校教学科研行为,加强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育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和教育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教育、理解教育良好社会氛围。指导高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信息公开的意见》。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22.指导服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好在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辅导、创业教育以及就业形势和就业政策的宣传工作。完善和落实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等鼓励性政策措施,开辟到基层单位就业新渠道。开展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力度,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

23.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继续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大力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扩大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高校发展学生党员特别是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工作。开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

24.坚持依法行政。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教育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加快教育立法,争取出台《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研制《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和《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总结交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经验,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发布机制,积极推进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的民主决策机制。做好教育行政复议、行政申诉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教育行政案件。

25.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加大对教育的经费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努力争取国家和省财政加大对省属高校的投入进一步化解高校债务。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教育外资项目和中央教育附加、省部共建等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捐资助学。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确保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及经费使用的监管,保证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健全完善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加强各级各类学校财务管理。

26.全面开展教育督导。加强新时期教育督导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推动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的教育督查机构和体制机制,加大对重大教育政策和决策部署特别是“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办力度。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修订完善督导评估方案,继续实施第二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真做好义务教育监测与评估工作,启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调研工作。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示督查结果。开展对高职高专院校的督导检查和对厅属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全省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推进全省乡(镇)督学责任区建设。

27.强化教育内部审计。建立完善教育内部审计制度,重点督促高职院校成立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基建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等内审制度。积极开展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审计,加大对中央新增教育投资项目和有关教育工程项目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力度,不断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8.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深入开展平安、文明、绿色、和谐校园建设,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健全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防灾减灾、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能力。健全各类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做好教育舆情汇集和分析。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健全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报告通报制度,落实安全和维稳工作责任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维护教育系统稳定。

29.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健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沟通协调的检查考核和监督机制,完善体现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30.建设学习型和谐机关。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提高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重视教育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机关政务公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机关干部交流任职和培养培训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倡导清新文风。认真办理各类建议提案,加强保密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老龄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努力改善机关干部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编辑: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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